為什麼中產階級是社會穩定的支柱

 



在兩千三百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學》中寫道:

“The best political community is formed by citizens of the middle class, and those states are likely to be well-administered in which the middle class is large.”

亞里士多德堅信,中產階級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他在書中使用了希臘文 μέσοι (mesoi) 一詞,意為「處於中間的人」,這裡的「中間」指的是財富水準——既不過於富裕,也不至於貧窮。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中產階級扮演著「緩衝器」的角色,能在富人與窮人之間保持平衡。富人往往因權勢而傲慢濫權,窮人則可能因嫉妒與不滿而渴望激進的財富再分配。而中產階級既不容易被貪婪驅動,也不會因絕望而激進,因此能夠保持理性與溫和。當一個社會擁有龐大的中產群體時,兩極分化的程度相對減弱,社會衝突與動蕩的可能性隨之降低。中產階級同時在一定程度上與富人和窮人有著相似利益,因而更像是連接不同階層之間的橋樑。

在政治層面,亞里士多德指出,若由富人階級掌權,法律易淪為寡頭的工具;若由窮人階級主導,則可能出現「暴民統治」(mob rule),即亞里士多德所稱的「民主」(democracy)——在他眼中,這並非現代意義上的民主,而是「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相比之下,中產階級因不覬覦他人財物,也不容易被他人覬覦,更傾向尊重法律。這使得中產階級主導的社會較不易滋生腐敗,能維護一種穩健的政體,即亞里士多德所推崇的 「合眾政體」(Polity),近似於今日的「憲政民主」。


亞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政府六分法:

    統治者合法形式腐敗形式
一人君主制 (Monarchy)暴政 (Tyranny)
少數貴族制 (Aristocracy)寡頭制 (Oligarchy)
多數憲政體制 (Polity)多數人的暴政 (Democracy)

在這一框架下,Polity 被視為「多數人為公共利益而治」,但若腐化,則會墮落為僅為自身利益而治的「民主」。亞里士多德警告說,這樣的墮落在雅典已經發生,最終導致了毀滅性的伯羅奔尼撒戰爭。


從洛克到馬克思:中產階級的不同詮釋

除了亞里士多德,後世思想家也對中產階級與社會穩定的關係提出看法。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 (1689) 中強調,政權的合法性來自「財產持有者」的同意。雖然他沒有直接使用「中產階級」一詞,但這些獨立的財產所有者,正是後來所謂的 bourgeoisie。在洛克眼中,分散的財產分佈是抵抗暴政的保障,而財產持有者則是社會穩定的核心力量。


「bourgeoisie」一詞源於中世紀法國,最初指城鎮中的商人、工匠或專業人士。到 16 世紀,它逐漸成為城市中產的代名詞;18 世紀,盧梭與西哀士等思想家則將其與「第三等級」聯繫起來,賦予政治含義;而在 19 世紀,馬克思則用「bourgeoisie」指代資產階級(capitalists)。在馬克思的理論中,資產階級被視為逐利的群體,他認為他們透過對剩餘價值的剝削推動戰爭與擴張。這一觀點無疑與亞里士多德或洛克的看法大相徑庭。


當代的啟示:中產階級與民粹主義

進入現代,亞里士多德的觀點依然值得深思。當社會出現兩極分化,中產階級的縮小往往伴隨民粹主義的興起。舉例而言,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的淨資產高達 2409 億美元。如果一個人每年收入 20 萬美元,則需要約一百二十萬年才能積累同樣的財富——幾乎從冰河時代工作至今。這樣的差距反映了財富集中化對社會公平的挑戰。

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警告的,當中產階級無法保持強大,憲政體制便容易墮落為「多數人的暴政」。學者 Cas Mudde 和 Cristóbal Rovira Kaltwasser 在《Populism: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中將民粹主義定義為:「一種將社會劃分為兩個對立群體——『純潔的人民』與『腐敗的精英』——並主張政治應體現人民普遍意志的意識形態。」這與亞里士多德批評的「暴民統治」有相似之處。

美國的戰後黃金年代(1945–1973)曾見證中產階級的爆炸性成長,但自 1970 年代以來,中產階級逐步萎縮。皮尤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1971 年至 2019 年間,中等收入家庭佔比從 61% 降至 51%;同期,前 10% 的人掌握了 70% 的財富。這一結構性變化使得民粹政客(如特朗普)更容易煽動不滿情緒,歐洲的另類選擇黨(AfD)亦因失業與不平等問題受到支持。


對策:如何維護與壯大中產階級

要使憲政民主得以長治久安,僅有中產階級的歷史地位並不足夠,更需要制度性的維護。首先,教育應被視為最根本的保障。普及且高品質的教育能確保社會成員具備應對新技術與產業變遷的能力,防止因技能落差而出現大規模階層下滑。其次,財富分配必須更為合理。累進稅制與資本利得稅若能有效設計,將有助於防止財富過度集中,並透過稅收優惠幫助中低收入家庭積累資產,避免中產階級持續縮水。

住房與社會保障制度同樣不可或缺。合理的住房政策以及健全的醫療、退休與失業保險,能避免家庭因外部衝擊陷入貧困。另一方面,推動中小企業發展與擴大就業保障,也能為中產提供更穩定的收入來源,而非被迫依賴不穩定的零工經濟。最後,必須維護憲政制度的透明與法治,防止民粹政客以「代表大多數人」的名義削弱司法與媒體,並鼓勵中產階級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使其成為真正的制度穩定力量。

唯有在這些方面持續努力,中產階級才能維持其規模與功能,社會才能在多元利益間找到平衡,避免重蹈亞里士多德所警告的「多數人的暴政」,並最終守護一個穩定而持久的憲政民主。